在英国,所有的灯泡的包装纸上都印着这样一句警告:Do not put that object into your mouth!意思是不要把灯泡放进口中!是不是有点搞笑?有谁会神经病地把灯泡塞进嘴里?
对此我十分怀疑:我认为灯泡表面十分光滑,如果可以放进口中,证明口部足够大,因此,理论上应该也可以拿出来。回到家中,我拿起一个灯泡左思右想,始终觉得我的想法没错。本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精神,我决定证实一下。为此,我专门买了一瓶食油,以防卡住拿不出来。一切就绪后,我把灯泡放进口中,不用一秒钟灯泡便滑入口中,照这样看,要拿出来绝无问题。接着,我轻松地拉了一下,然后再用点力,把口张大一些,妈妈呀,真的卡住拿不出来了!好在还有瓶油……30分钟后,我倒了3/4瓶油,其中一半进了肚子,可那灯泡还是动也不动。我只好大电话求救,号码摁了一半,才记起口中有灯泡如何说话?只好向邻居求助,我写了张纸条便去找邻居××,她见我就狂笑,但她还是帮我去叫了“的士”。司机一见我,也笑的前仰后合。在车上他不停地说我口太小,还说如果是他,就没问题。他的口真是大,但我好想告诉他,无论如何不要试。
在医院,我被护士骂了10多分钟,说我浪费她的时间。那些本来痛楚万分的患者,见了我都好像没病了,人人开怀大笑。医生把棉花放进我口的两旁,然后轻轻把灯泡敲碎,一片片拿出来。
当我打开诊室的门,要离开医院时,迎面来了一个人,正是刚才那位司机,他口中正含着一个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