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纽约6月1日电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1日说,由德国、日本、印度和巴西(四国联盟)提出的要求增加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决议草案危害联合国改革进程,如四国将这一决议草案付诸表决,中国将投票反对。
王光亚当天下午参加由反对“增常”国家组成的“团结谋共识”运动举行的闭门会议后对新闻界说,“四国联盟”提出的决议草案,使联合国成员国分裂成了两个对立阵营,如果“四国联盟”下周将决议草案提交联合国大会表决,中国将投反对票。王光亚希望各方继续磋商,找到一个得到联合国成员国广泛支持的安理会扩大方案。
意大利、西班牙、墨西哥、阿尔及利亚、巴基斯坦、加拿大等十几个“团结谋共识”运动成员国代表参加了当天的会议。巴基斯坦常驻联合国副代表乔杜里会后说,这次会议是“团结谋共识”运动一次协调内部立场的例会。联合国成员国对该阵营上周向联大提交的要求增加10个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的工作文件作出了积极反应,一些国家认为这一方案很有吸引力。
乔杜里说,中国不是“团结谋共识”运动的一员,但中国对该阵营解决安理会扩大问题的方式给予了大力支持。他还说,“团结谋共识”运动主张通过对话就安理会扩大问题达成共识,该阵营不会就此提出有关安理会扩大的决议草案。
“四国联盟”5月中旬公布了一项框架决议草案,要求增加6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4个非常任理事国。巴西常驻联合国代表萨尔登伯格5月31日对新华社记者说,目前已有约120个国家对该决议草案表示支持,其中有20个国家有意和“四国联盟”一起成为决议草案的共同提案国。“四国联盟”将在和这20个国家进行协商后,对决议草案进行修改,争取在6月中旬之前敲定决议草案的最终文本。此后,“四国联盟”将视情况将决议草案正式提交联大辩论。
如“四国联盟”强行表决框架决议草案,需要得到联大至少2/3成员国的支持(即128张赞成票),才能确保决议草案获得通过。根据联大有关规定,美、中、俄、英、法5个现任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联大表决中没有否决权。
解读:
根据联大有关规定,美、中、俄、英、法5个现任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联大表决中没有否决权。
《联合国宪章》 第十八条 关于联大投票部分的规定:
第十八条
一、大会之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二、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到会及投票之会员国三分之二多数决定之。此项问题应包括:关于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建议,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之选举,经济暨社会理事会理事国之选举,依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寅)款所规定托管理事会理事国之选举,对于新会员国加入联合国之准许,会员国权利及特权之停止,会员国之除名,关于施行托管制度之问题,以及预算问题。
三、关于其他问题之决议,包括另有何种事项应以三分之二多数决定之问题,应以到会及投票之会员国过半数决定之。
“入常”须过中国关:成为常任理事国,不仅需得到所有191个联合国会员国中的三分之二多数票,还需得到5个常任理事国全部的赞同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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